为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、国务院关于减证便民、优化服务的部署要求,切实做到没有法律法规规定的证明事项一律取消,根据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证明事项清理工作要求,市民族宗教委认真开展证明事项清理工作。
市民族宗教委逐一对政务服务事项中法律、行政法规、国务院(国务院办公厅)文件、国务院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、重庆市地方性法规、市政府规章设定的要求其他机关、公共企事业单位提供的以及本单位出具的证明事项进行全面清理,逐项提出保留或废止建议;对市民族宗教委规范性文件设定的证明事项一律取消。目前已完成清理工作,将清理结果提交市政府法制办集中审议公布。